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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司法,好

张良基向北京市人大常委汇报工作
1998-11-05 来源:生活时报 胡其峰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11月4日讯今天,北京市市长助理、公安局长张良基在北京市人大常委会上向常委们报告了两起案例,使北京市民们强烈感受到:人大监督司法,还真管事!

今年3月1日,《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司法工作条例》开始施行,该条例规定,人大常委会主要通过受理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申诉、控告和检举后转交公安机关办理,或由人大代表就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向公安机关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形式来监督公安机关刑事办案工作,并要求认真办理,及时答复(本报曾作详细报道)。3月2日,北京市公安局就接到市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第0492号建议,要求公安机关应注意在拥挤的公共汽车上如300路公共汽车开展“打扒”工作。从3月20日至4月15日,公交分局组织40名侦查员对300路公共汽车上的扒窃活动进行集中专项打击,共抓获犯罪嫌疑人46名;此外,“反扒热线电话”、“乘车安全卡”也进入市民生活。

张良基报告的第二起案例是市人大代表刘会阳在建议中提到的出租车司机王福臣于今年1月12日晚被抢劫、扎伤一案,北京市公安局接到建议后,立即责成朝阳分局主管局长亲自带领侦查人员深入到案发地开展侦破,3月13日,案犯赵洪即被抓获,此案经过深挖,一举打掉了以赵洪、石玉涛为首的重大抢劫、盗窃犯罪团伙,破获刑事案件30多起。

据了解,北京市公安局今年以来制定了《错案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执法办案监督检查暂行规定》等执法监督制度、规定,属于错案的,在纠正的同时按规定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在全局范围内通报了一批典型违法案例,树立了执法监督的权威。

在今天的会议上,张良基向人大常委们承诺:对不严格按照《条例》规定接受人大监督的单位,要通报批评,后果严重的将追究有关责任人及主管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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